[动客电子杂志]正筹备中,征稿启事(无偿)
[动客电子杂志]征稿启事 : 条款
[动客电子杂志]和作者特别约定:作者向[动客电子杂志]投稿,即承诺遵守本征稿启事所有条款。
一、声明
若非特别指出,[动客电子杂志]指动客旗下网站
www.dongke.org. 媒体指网络媒体。
作品指作者本人以文字、图片等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作品。 投稿指将作品以各种方式送达至[动客电子杂志]并希望通过[动客电子杂志]发表作品。
发表指通过网络媒体将作品公之于众。
二、征稿原则
1、[动客电子杂志]不接受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作品: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作者承诺向[动客电子杂志]投稿作品的电子文本不含有计算机病毒及对[动客电子杂志]的网络信息安全不构成任何危害。否则由此给[动客电子杂志]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为共同促进中国专业动漫信息服务业的发展,丰富专业动漫信息服务的渠道、内容和范围,同时为尊重作品版权、更好地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作者同意选择下述方式之一给予[动客电子杂志]版权授权:
一类授权:作者承诺是投稿作品的合法著作权人,并且作品首发于[动客电子杂志]]。作者同意将作品的独占性使用权授予[动客电子杂志]。在撤销授权之前,作者不再将作品投给其他媒体,并不再许可其他媒体转载、复制、摘编、演绎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作品。作者全权授权[动客电子杂志]行使作品版权的转授权事宜,并授权[动客电子杂志]对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作品的侵权行为采取法律行动。
二类授权:作者承诺是作品的合法著作权人。作者授权[动客电子杂志]使用作品,同意[动客电子杂志]向其合作媒体或个人推荐作品或颁发转载使用许可。自[动客电子杂志]发表作品之日起3日后,作者保留许可其他媒体转载、复制、摘编、演绎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
如无作者特别申明,[动客电子杂志]将视作者给予[动客电子杂志]二类授权。作者可以书面方式随时要求[动客电子杂志]调整自己已发表文章的授权类型。但该调整无溯及力,自书面调整通知送达[动客电子杂志]之日起生效。
三、审稿和发表
1、一般情况下,[动客电子杂志]按收到投稿的时间先后顺序,对每一篇作品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审阅,然后决定发表.
2、因人力有限,投稿恕不一一回复。[动客电子杂志]对所有投稿是否被采用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侵犯第三方著作权
1、侵犯第三方著作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原作者同意,将他人作品原封不动或改头换面据为已有,或摘编、引用、演绎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他人作品超过法定许可范围的。
2、[动客电子杂志]作为动漫信息服务提供者,对侵犯第三方著作权行为的发生不具备充分的监控能力。但是一经发现,负有移除侵权作品、停止继续传播的义务。[动客电子杂志]对他人在网站上实施的此类侵权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侵权的法律责任概由投稿作者本人承担。
3、[动客电子杂志]在司法部门或著作权人要求其提供侵权人网络注册资料的情况下,负有提供该注册资料的协助义务。
4、对在[动客电子杂志]上发表的作品提出侵权指控者向[动客电子杂志]提出警告或索要注册资料请求必须提供三类资料:一是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等有效身份证件;二是著作权权属证明,包括著作权登记证书、发表书籍或期刊、创作手稿等;三是侵权情况证明,包括被控侵权信息的内容、所在位置等。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指控,[动客电子杂志]将立即采取移除或其他相应措施。
5、向[动客电子杂志]投稿的作者同意[动客电子杂志]就前款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因侵权指控不成立而给投稿作者带来损害的赔偿责任由侵权指控者承担。
五、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动客电子杂志]所有。
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抵触之处,以法律法规为准。 [动客电子杂志]保留在必要时对本征稿启事条款不定时修改的权利,请投稿作者注意定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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